关于加强暑假期间教学场所管理的通知
湖理工教〔2019〕50号
关于加强暑假期间教学场所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半岛平台教学场地管理规定》(校政发〔2011〕1号)、《半岛平台教学场地管理补充规定》(校政发〔2014〕64号)和《半岛平台实验室工作规程》(校政发〔2017〕89号)等文件要求和学校教学安排,现将加强2019年暑假期间实践教学、体育场馆等教学场所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期间,全校教学场所(有教学安排的除外)实行封闭管理。各单位在对教学场地实施封闭前,要注意做好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品管理、防火防盗工作,务必断电断水并做好教学设备的清点和钥匙的回收工作,妥善管理所属贵重仪器设备,要锁好门窗,贴好封条。实践教学场所由所属院、中心负责封闭,封条请到教务处实践办领取。
二、假期中因教学需要使用教学场所的,请于7月3日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并按学校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教学场馆提供给任何个人或单位使用,严禁擅自利用校内教学场馆、设施从事办班(含教师个人带学生)等创收活动。凡违反规定的,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暑假期间,需组织学科竞赛培训的单位,请填报《2019年暑期使用教学场地申请表》(附件1)、《2019年暑期参加学科竞赛培训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7月3日之前将纸质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电子版发8646365@163.com电子邮箱。暑假期间,学生留校参加学科竞赛培训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安排和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平安,培训顺利。
三、各教学院要安排好放假期间教学场所的安全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做好每日对所属场馆的值班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假期中遇学校组织维修等需对教学场馆提前解封,应在维修完成后及时封闭。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假期教学场馆的管理工作,学校将组织抽查,遇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将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并追究主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周华林、万璐,电话:8646365、8640016,地址:办公楼209、207室。
附件:
1、2019年暑期使用教学场地申请表
2、2019年暑期参加学科竞赛培训学生情况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