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返校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14 浏览:
A A A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返校管理工作的

 

(指令11)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为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校教职工返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校内有固定住所且需返回校内(西院、南院、北院家属区)居住的教职工,需提前两天向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申报,报告出发地、返校交通方式、同行人员信息,由所在单位联络员汇总信息后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胡文静同志,再汇总报送至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陈绪清同志审批。

二、返校教职工(含家属)进入校园时,需提供返校前所居住地居委会(村)所开具的个人健康证明,交各校区门岗人员登记备案,接受身份查验和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所有返校教职工(含家属)进入校园后,应主动配合属地学院路社区、白杨坡社区和学校工作人员防疫随访,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等信息反馈工作,并自进入所在校区之日自行居家隔离14天。

四、所有返校教职工(含家属)要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门禁管理的通知》要求,服从统一管理。

五、现在省外且有湖北旅居史的教职工(含家属)近期暂不返程,自行到现居住地做好自我防护,待学校下发相关通知后再行返回。特别是现仍在湖北省域内的教职工(含家属)应原地待命,不得私自返校。

六、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返校教职工(含家属)的日常管理,巡察督查室要做好各单位返校人员管控的督查督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申请表


半岛平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3日










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申请表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所在单位


联系方式


身份

证号码


出发地


交通方式


返校日期


同行人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有无个人

健康证明


所在单

位意见



                  2020年  月  日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2020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