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返校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返校管理工作的
通 知
(指令11)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为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现就加强我校教职工返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校内有固定住所且需返回校内(西院、南院、北院家属区)居住的教职工,需提前两天向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申报,报告出发地、返校交通方式、同行人员信息,由所在单位联络员汇总信息后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胡文静同志,再汇总报送至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陈绪清同志审批。
二、返校教职工(含家属)进入校园时,需提供返校前所居住地居委会(村)所开具的个人健康证明,交各校区门岗人员登记备案,接受身份查验和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校园。
三、所有返校教职工(含家属)进入校园后,应主动配合属地学院路社区、白杨坡社区和学校工作人员防疫随访,做好个人健康监测等信息反馈工作,并自进入所在校区之日自行居家隔离14天。
四、所有返校教职工(含家属)要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门禁管理的通知》要求,服从统一管理。
五、现在省外且有湖北旅居史的教职工(含家属)近期暂不返程,自行到现居住地做好自我防护,待学校下发相关通知后再行返回。特别是现仍在湖北省域内的教职工(含家属)应原地待命,不得私自返校。
六、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返校教职工(含家属)的日常管理,巡察督查室要做好各单位返校人员管控的督查督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申请表
半岛平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3日
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返校申请表
填报日期:2020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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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身份 证号码 |
出发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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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式 |
返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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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人员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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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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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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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个人 健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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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 位意见 |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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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2020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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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