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湖理工教〔2019〕34号
各教学院: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标准及结论:
(一)毕业
同时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
1、思想政治表现良好;
2、具有教育部注册各学年学籍。在本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
3、体育成绩合格,身体健康。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从2019届学生起,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50分(由体育学院提供学生成绩)。
(二)结业
具有学籍的学生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尚有不合格课程累计10学分及以下,或其它不符合毕业条件的。
(三)延长学习时间
具有学籍的学生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尚有不合格课程累计10学分以上,应延长学习时间,继续到校参加学习。
(四)辅修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按计划修读了相应课程(不含毕业设计)且专业课程模块获得30学分及以上者,个人可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申请颁发专业证书。相关学院应认真审查学生修读课程情况,在确认其已修得专业主要课程的前提下,按辅修专业报教务处审批。辅修专业证书由学校发放,不是学历证书,不上报教育部学信网注册。
二、审查程序及审查内容
(一)审查程序
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由所在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学校终审。先行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再对学生注册情况及欠费情况进行审核,然后对审核通过者的学业成绩进行审核。以上审核项目没通过的请在备注栏说明。
各学院应成立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组,组长应由学院院长担任。各学院在报第一批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时需将工作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学校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复审工作小组设教务处:
组长:瞿述
副组长:刘隆华 周勇
成员: 张勤 万璐 陈克刚 彭波 冯娟 张恒道
(二)审查内容
1、审查学生到校注册及缴纳学费的情况。无故未注册、欠交学费或试读期内的学生暂不作毕业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请在备注栏进行情况说明;
2、思想政治表现鉴定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核。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完成对毕(结)业生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参加公益活动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作出评价鉴定,如实登录其在校期间的奖励(院级以上)情况,按要求(见附件7模板)填写电子版后交教学秘书打印在学籍表(见附件8模板)的反面。
3、学业成绩及普通话过级情况。普通话测试达标情况作为审查的内容之一。根据湖南省相关文件规定,大学生普通话测试未达标者缓发毕业证书,原则上不安排在第一批审核毕业。
学业成绩审核办法:通过URP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综合审查模块进行审查,通过了系统审查的学生方可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复审。若系统审核未通过,应仔细核查未通过的原因,类似外校转入、出国留学、专升本等情况应进行人工审核。
(二)时间安排(见附件9)
1、今年毕业生数据采取分批上报,第一批只报送应届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信息(填写附件1和附件5)。第二批报送首批未报的所有预计毕业生的信息(含毕业、结业和未通过毕业审核的),填写附件1、2、3、4、5;辅修资格审核(填写附件11)、2018年结业已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在第二批同时审核上报(填写附件6)。
时间安排如下:第一批6月3日前;第二批:7月15日前。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的审查情况,对毕业生的学籍及成绩进行复查,形成审查结论,呈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制作发放毕业证书。
2、各学院应在相应批次制证前将符合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学院报送并通过教务处复审)的学籍表(以系统信息生成,各学院在教务系统中自行打印,学籍表反面打印学生综合评价)、学位申请审批表和成绩表(系统中直接打印)一式两份,经审核后,加盖学院公章(成绩单在学院院长签名处盖章)和教务处印章,先将一份存入学生档案,以免影响毕业生提档离校;另一份归入学校档案馆:本学期放假前以班级、学号为序汇总所有毕业生的学籍表和成绩表,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统一送学校档案馆归档;结业生的学籍表、学位申请审批表跟班存档,结业生的成绩单交教务处统一整理后送学校档案馆。各学院教学秘书要特别注意审查毕业生成绩表的出表格式、制表日期与实际打印日期是否相符,如实打印制表人姓名。
3、凡结业和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各学院应在这部分学生离校前填写发放《告知书》(附件10)并办理好相关手续。
4、请于7月15日前完成“2015(14)级学生学制期满毕业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形成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总结报告,一并将上述各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三、毕业证书制作与发放
(一)2019年6月10日始,教务处将复审各学院上报的毕业资格审查材料并制作2019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第一批通过审核的毕业证书填写发证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第二批通过审核的毕业证书及辅修证书发证日期为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实际日期。毕业证书打印后,各学院应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将毕业证书及辅修证书领回,贴好照片后持毕业生资格审核表和教务处出具的相关说明,由校办监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名章,再按要求发放至毕业生。
(二)原则上应于6月20日以后发放毕业证书。考虑到部分毕业生就业需要,各学院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或学校安排的毕业生离校时间发放毕业证书。本学期已报名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及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的应届毕业生,无特殊情况应于6月15、16日参加相应考试,考试中心不办理学生弃考手续。毕业证书须考试结束后发放。
(三)学校今年集中举行2019届毕业生毕业典礼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暂定6月15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学院作好准备。
请各学院告知每一位毕业生,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8号《关于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起毕业证书实施在线即时注册,即自毕业证书填写的发证日期起即可上网查询。
附件:
1. 封面格式
2. 2019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3. 2019届预计毕业生结业资格审查表
4. 2019届预计毕业生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
5. 2015(14)级学生学制期满毕业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
6.2018届结业生毕业资格审查表
7. 2019届毕业生辅修资格审查表
8.半岛平台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评价(盖章示范样表)
9. 半岛平台学生学籍表(盖章示范样表)
10. 毕业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
11. 针对未能正常毕业学生的告知书
教 务 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