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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党总支、二级党委:

2017年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加强我校中秋国庆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监管

各党总支、二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落实各项规定,带头接受监督,从严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遵守廉洁纪律

各党总支、二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确保党员干部不破防线、不触底线。;

三、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监察处要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持明查暗访,持续加大对国庆、中秋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监督举报电话:8640142

举报邮箱:hnlgxyjw@163.com

 

中共半岛平台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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