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有关单位:
为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从严惩治违规收受和赠送礼品礼金行为,深入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清清白白的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条规,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信用卡、电子红包等财物。违者一律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纵容、默许父母、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违者一律追究责任。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以奖金、补助、慰问等名义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违者除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一律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四、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以节日、婚丧、寿病等名义,用看望、慰问、祝贺等方式向上级领导、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赠送超出正常人情往来范围,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礼品礼金,违者一律追究收送双方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以无法拒收为由,边收受边留存、多收受少上缴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者一律从严查处。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综合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