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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09   浏览次数:

湖南省纪委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化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形成了有效震慑。日前,湖南省纪委对查处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截至2017年12月改制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正职干部的办公用房均存在超标问题,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约为56至60平方米,超标准35至40平方米。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谢立新,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国光和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祖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孟繁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沙市委副秘书长、市接待办党组书记、主任莫金文等人虚列接待费用等问题。2017年7月,莫金文授意长沙市接待办综合处处长孙兴云,假造接待某单位事项,由市接待办副处长刘志宏虚拟接待单作为凭据报销接待费9500元,用于冲抵在接待场所的超标准接待开支。2017年2月,莫金文使用市接待办2瓶30年茅台酒用于私人宴请。莫金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孙兴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志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蒋祖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2017年8月,蒋祖任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后,超标准使用内含一间办公室、一间休息室、一间卫生间的办公用房,该办公用房面积共37.2平方米,超标准7.2平方米。2018年2月8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省直单位全面清理办公用房。2月13日,在整改未完成的情况下,蒋祖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人员办公室使用情况统计表》中的“完成情况”栏中全部填写“达标”。拟给予蒋祖党纪处分,按程序报批。

   4.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巡视员胡军公款打高尔夫球问题。2003年至2015年,胡军在担任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和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持有、使用下属公司公款购买的长沙青竹湖高尔夫球会会员卡,由有关下属公司用公款支付该会员卡办卡、升级、打球、年费等。其中,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胡军使用该会员卡打高尔夫球29次,公款支付费用6.4万元。胡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5.衡阳市政府副厅级干部胡水龙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胡水龙在担任衡阳市珠晖区委书记期间于2009年配备了一台排量2.0升、价值19.98万元的日产天籁轿车。2010年7月,珠晖区委办又安排湘桂铁路指挥部出资以工程指挥协调用车名义,为胡水龙超标准购置一台排量3.8升、价值39.8万元的越野车。2013年3月,胡水龙任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后,仍在使用这两台车。2013年12月,衡阳市纪委开展超标准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专项整治,胡水龙未按要求将越野车退回。在省委第三巡视组的督促下,2015年12月胡水龙将越野车退回珠晖区,2016年3月将天籁轿车退回珠晖区。胡水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湖南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李传红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李传红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礼金共计8.8万元。2013年至2016年春节、端午节等节点,李传红向湘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覃道雄(另案处理)及其家人赠送4.6万元礼金和价值12万元的贵重物品,并虚开发票将以上费用在湘煤集团工会予以报销。李传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退赔。

   7.邵阳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袁曦等人借机公款出国旅游的问题。2017年8月,袁曦率邵阳学院研修团一行16人在英国安格利亚鲁斯金大学参加研修期间,擅自变更报批行程安排,占用研修授课、访问交流等公务活动时间,组织到牛津、切尔姆斯福德、绍森德、伦敦等地参观游览,用公款支付餐费、租车费等2835.9英镑(折合人民币24643元)。袁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邵阳学院的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分或者处理,研修团成员退赔了相关费用。

   8.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原董事长廖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廖晖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2笔共8000元、购物卡3次7张面值共7000元、高档香烟17条和高档女包1个。此外,廖晖还存在收受75张面值共78000元的购物卡,不能说明具体来源。廖晖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

   9.临武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邓超群等人参加超标准接待问题。2016年3月1日晚,临武县广播电视台在没有公函的情况下接待汝城县广播电视台台长朱孝平一行4人。邓超群和临武县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刘先亮等11人参加了此次公务接待,超过了规定的陪餐人数;接待菜肴和酒水费用共计5945元,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邓超群、刘先亮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临武县广播电视台和汝城县广播电视台的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分或者处理,参加接待的人员退赔了超标准接待费用。

   10.娄底技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朱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2017年8月10日,娄底市纪委核查组到娄底技校朱宁办公室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朱宁在娄底技校3楼318办公室办公,办公室面积24.18平方米,门口挂有“副校长室”和“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技校考点办公室”两块牌子,实际由朱宁一人使用,超出规定使用面积6.18平方米,属于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朱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10起问题,既涉及党政机关,也涉及企事业单位,既涉及省管领导干部,也涉及基层党员干部,既有发生在节假日期间的,也有发生在平时的,绝大多数属于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清明节将至,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打赢“四风”阻击战。

   通报强调,要常怀戒惧之心。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纠正“四风”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省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将对党忠诚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做到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四风”问题绝不是小事,一旦成风,危害巨大。党员干部要从小事小节上见政治、见形象、见人格,自觉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约束自己,规范行为,任何时候都不能有见好就收、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切实把纠“四风”、改作风作为锤炼党性、函养政德的必修课,作为坚持令行禁止、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试金石。

   要扛起政治责任。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在抓作风建设中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拿出恒心和韧劲,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落实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的实施办法精神,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抵制歪风陋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履行执纪执法两项职能,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真功夫。

   要加强监督检查。全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组织明察暗访,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四风”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经常性地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在教育提醒上着力,在制度预防上下功夫。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扎实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紧盯不放、露头就打,越往后执纪越严,体现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和政治定力。对管党治党不严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不仅要严肃处理违纪者,还要坚决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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