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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将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开展专项督查

文章来源:三湘风纪网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次数:

    日前,省清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工作调度会。省纪委副书记、省专治办主任李宗文,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省专治办副主任梁平,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专治办副主任王洪斌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近段时间以来全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对各地各单位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提出的有关具体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和重点。
   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决定集中一段时间对全省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涉砂、涉渔、涉小水电、涉烟花爆竹、涉危险化学品六个重点领域的
经营性活动进行专项整治,就是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各方面延伸,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这次清理整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觉悟,把思想行动切实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认真抓好自查自纠。要把握好时间节点,聚焦阶段性任务,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尽快完成《个人情况报告表》的填报工作,确保所有清理对象全部填报、精准填报。要切实抓好督促检查。要发挥督促检查发现问题、传导压力、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督查机制,采取重点抽查、个别暗访、分片督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形成有力震慑。省专项整治办要抓紧组建督查组,对各市州、省直单位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清理整治工作落实不力、推进迟缓的要挂牌督办、通报全省。要从严抓好执纪审查。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站、信箱等信息,扩大问题线索来源,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指向明确的问题线索要立项专办,严查快结,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对市州、省直部门查办违规违纪案件和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进行一次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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