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出席党委会议,参加讨论、决定党的工作和其它重要事项,协助党委抓好全院党员及其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与各学院、部处的联系,进行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向党委报告,监督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的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
(2)负责召开纪委会,学习有关文件、传达学习上级和同级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或重要决定,负责对纪委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阶段性工作重点的安排。
(3)负责重要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4)参加对党员处分决定及对一般案件的讨论和审理工作,认真把好政策关。及时找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谈话,听取他们的说明和申辩。
(5)接待并亲自处理重要的来信来访。
(6)核定纪委工作文稿,对工作文稿负责审核把关。
(7)承办上级纪委和党委交办的调查事项.
(8)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围绕纪委工作重点难点,负责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写出调查报告,以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